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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

来源:社保科 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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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2013年省列为民办实事项目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任务,我市按照国务院在《“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到2015年,力争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这一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确定9所(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实施单位。中央财政已按照每个项目实施单位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按每个项目实施单位1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配合中央经费使用,市财政已于6月份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及时的资金保障。12月,市级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向上级部门报送,力争于2015年达到“十二五”提出的此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