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事教育科
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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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营造市直财政系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浓厚氛围,推动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经研究决定开展“两学一做”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6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二、征文主题
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题,通过开展扎实的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深入思考,并结合自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围绕学习过程中的体会、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涌现的合格党员故事、学习实践后的理性思考,撰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质量理论文章,展现广大党员在“两学一做”方面的认识、感悟和典型事迹。
三、征文对象
市直财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四、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以理论文章、学习心得、实践探索为主。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正确,理论联系实际,结构严谨,文字精炼,文风朴实。
2.每篇文章字数要求1000—3000字之间,题目自拟,一人限投一稿。论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凡重复或照抄一律取消资格。
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征文活动,确保征文质量。每个科室报送不少于1篇,局属各单位报送不少于2篇。
4.提交的论文统一用word文件格式,写清楚作者所在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稿件请注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字样。
五、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1.评奖方式。征文截止后,局党组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推荐论文进行初评、终评。
2.奖项设置。按递交的有效论文设立奖项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
3、优秀文章在局局域网站同步刊出,并向省、市级有关媒体推荐。
为营造市直财政系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浓厚氛围,推动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经研究决定开展“两学一做”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6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二、征文主题
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题,通过开展扎实的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深入思考,并结合自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围绕学习过程中的体会、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涌现的合格党员故事、学习实践后的理性思考,撰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质量理论文章,展现广大党员在“两学一做”方面的认识、感悟和典型事迹。
三、征文对象
市直财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四、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以理论文章、学习心得、实践探索为主。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正确,理论联系实际,结构严谨,文字精炼,文风朴实。
2.每篇文章字数要求1000—3000字之间,题目自拟,一人限投一稿。论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凡重复或照抄一律取消资格。
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征文活动,确保征文质量。每个科室报送不少于1篇,局属各单位报送不少于2篇。
4.提交的论文统一用word文件格式,写清楚作者所在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稿件请注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字样。
五、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1.评奖方式。征文截止后,局党组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推荐论文进行初评、终评。
2.奖项设置。按递交的有效论文设立奖项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
3、优秀文章在局局域网站同步刊出,并向省、市级有关媒体推荐。
庆阳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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