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庆市财采〔2019〕9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采〔2019〕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
你公司要认真开展自行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开标评标、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并对照检查依据对2018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行检查报告。
二、检查准备
你公司指定一名联络人员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确保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开展现场检查时你公司负责人必须在场,检查完后由你公司负责人对检查工作底稿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三、报送资料
请你公司将抽检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自查报告、联络人员名单,于11月底前一并报送市采购办。书面审查结束后,资料退回你公司。
附件1: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依据
附件2: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项目表
附件3: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联络名单
庆阳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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