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员办:关于加强中央垂管单位公车改革工作的几点建议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部署,摸底中央驻青单位的基本情况,听取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探索如何在从严从紧、应改尽改的同时,切实保障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基层工作积极性不受损伤、执法执勤工作质优高效的措施。
一、建议各地车改方案中明确交通补贴保障行政区域范围
本次车改在“属地化”原则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以节支率为底线制定补贴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做好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工作,各地在车改方案中明确交通补贴保障行政区域范围,清晰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界限,防止出现为达到节支率考核目标降低交通补贴标准后,通过增加差旅费保障地区范围的方式变相增加出行补贴的问题。
二、建议车改后加强差旅费管理
调研中,有单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个别员工为节省交通费,降低出差往返次数,增加住宿天数,进而导致差旅费支出增加的情况。对于上述情况,建议参改单位通过人事考核和制定内部控制办法等措施加强管理,建议财政部加强差旅费的预决算管理,将差旅费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事项予以说明。
三、建议车改后加强保留车辆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保留车辆的编制管理,严格报废更新审批程序。
(二)加强各单位公务用车内控管理。一是明确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车辆所属单位(部门);二是要求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特点,以车辆使用的痕迹化管理为手段,建立车辆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明确和细化各单位用车内控制度,如建立留用车辆使用情况台账,包括车辆档案、车辆使用台账、车辆维修保养台账、用卡使用台账等,车辆使用台账、车辆维修保养台账实行一车一档,油卡实行管用分离、集中管理等。
(三)强化外部监督。专员办在年度预决算审核时把各单位车辆使用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实际执行情况作为审核内容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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