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促进预决算公开,建立透明预算管理制度,甘肃省财政厅组成调研组,对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发现,甘肃省预决算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基础不实、内容不全、质量不高等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公开基础不尽完善
一是法律基础不完善。虽然涉及预决算公开的法律法规较多,但呈现“碎片化”的问题,即使是《预算法》也缺乏详细规定,甚至依法不予公开的保密单位也缺乏清晰准确的界定。二是约束机制不健全。缺乏有力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抗拒或不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的部门和个人缺乏有效的问责措施和制约手段。
(二)主体责任不够明确
一是部分市县和单位对于公开的主体责任缺乏正确认识,财政部门被动替代其他单位部门,成为推动预决算公开的主要动力。二是一级预算单位口径不一,将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纳入一级预算单位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汇总预决算公开情况不够理想。此外,基层代编预决算、会计集中核算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
(三)公开内容不够细化
从目前公开的内容、范围和细化程度等方面看,呈现“大而不全”的特点,基本都是大类预算,经济分类体现不足。相对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较为粗略,尤其是公众关注的一些民生项目资金支出不够具体。总体而言,目前的公开情况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要求,面向公众公开的本意体现不足。
(四)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预决算公开,其目的在于让公众更直观、更精确地了解相关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财务状况。目前除了“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外,虽然公开的内容很多,但专业性较强,如果没有专业术语注解和文字说明,公众不易准确理解。
(五)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一是浏览量普遍偏低。调研发现,绝大多数部门的预决算公开页面的浏览量在百次以下,有个别单位预算公开网页的浏览次数显示为个位数。二是缺乏反馈机制。当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缺少公众反馈环节和渠道,无法将意见和建议充分反馈,政府责任履行与公众权利之间缺乏互动。
二、推进预决算公开的几点建议
预决算公开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需做好规划,积极稳妥的全面推进。
(一)夯实公开的制度基础
一是尽快制定与《预算法》配套的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法律责任等规定,切实增强可操作性,确保预决算公开有据可循。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顶层设计中应明确一级预算单位与不予公开的保密单位,按照“谁主体、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增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杜绝代编预决算情况和取消会计集中核算。三是建立约束机制。将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内容,采取区域间排名和奖惩等措施,以倒逼机制推动预决算公开,促使部门变被动为主动。
(二)提升公开的信息质量
一是增强信息的可读性。预决算公开要尽量减少专业术语,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的图表、详实准确的解释来表述,方便公众理解。二是突出公开的重点。突出公众关心的社保、教育、扶贫等民生方面的预决算支出信息,辅以政策法规解读,做到支出去向具体准确明晰。三是提倡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在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强制公开的前提下,倡导多形式公开,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多方位、多角度的公开预决算信息。
(三)改进公开的技术手段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条件和先进管理手段,丰富公开的途径、方式、形式,为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建设和完善预算管理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部门间业务联网和信息共享。二是设置规范的公开格式。同一区域内不同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应自上而下设置统一的口径,对数据内容、依据标准、解释说明等予以规范,统一在政府公众信息平台设置专栏,尽量避免出现公开内容散乱的问题。
(四)构建公开的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问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人大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跟踪问效,对应公开未公开或者公开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问责,增强其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反馈机制。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公众反馈窗口,或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畅通公众参与预决算公开的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排名,对不符合公开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其纠正。
(五)营造公开的良好环境
一是督促政府部门转变观念。让部门充分认识到推进预决算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全面、细致地公开政府预决算。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正面引导公众积极行使权利,做好预决算信息解读说明工作,帮助人们正确理解和理性认识预算信息,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政府部门预决算的公开,打造阳光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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