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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专员办:关于专员办开展财政绩效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6-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逐步建立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已成为各级财政部门深化财政预算改革的重中之重。财政监督如何适应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更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索创新的重要课题。专员办作为财政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一直在财政监督领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专员办业务全面融入财政主体、核心业务的转型契机下,探索建立财政绩效监督机制是当前专员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专员办开展绩效监督工作的实际出发,简要阐述财政绩效监督的概念,分析财政绩效监督与传统财政监督的区别与联系,并初步提出几点建议。 

  一、财政绩效监督的概念 

  财政绩效监督是指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绩效为目的,在有效开展财政支出资金合规性监督的基础上,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运用科学的监督标准和分析方法,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与监督的活动。绩效监督的核心是科学、客观、全面地反映财政支出的实际绩效状况,提出进一步提高绩效的方向和方法,促进被监督主体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果。因此,财政绩效监督是财政支出管理的深化和延伸。 

  二、财政绩效监督与传统财政监督的区别与联系 

  财政绩效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既依托于传统的财政监督,又有别于传统的财政监督。财政绩效监督是对传统财政监督的拓展,在监督的范围与内容上,不但要检查合规性,揭示违法违纪行为,还要对支出的成绩和所取得的效益状况进行评估;不仅要通过查出违纪违规问题挽回经济损失,更要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节约财政资金、增强使用效果,保证预算目标的圆满实现。 

  财政绩效监督与传统财政监督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监督覆盖面不同。财政传统监督主要是对财政收支行为的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属于事后监督范畴;而财政绩效监督是财政传统监督的纵向延伸,属于事前、事中及事后全过程监督。即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到评价结果利用等阶段全程介入了解,全面掌握具体情况。二是监督侧重点不同。传统的财政监督主要重在合规性审查,通过评价被监督单位财务报表和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障财政资金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财政绩效监督的重点在效益评价,重在监督财政资金支出的效果,是否真正实现既定的预算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工作方法不同。传统财政监督一般采用查账的方法和技术,顺查、逆查,载体多为报表、账簿、凭证等。绩效监督则可能采取一些社会研究方法,如深度访谈、观察法、座谈会、案例研究、问卷调查、数据资料整理等等,监督人员需要更多地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四是监督成果利用不同。传统的财政监督成果主要起到预防和警示的作用,也有助于财政业务部门发现制度或程序的缺陷,加以完善和改进。财政绩效监督的成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必要参考,为财政资金的安排和投向提供重要依据。 

  三、专员办当前开展绩效监督工作的现状 

  随着专员办绩效监督工作逐步开展,实际困难也日益显现。一是监督经验明显不足。绩效监督工作可以学习借鉴的成果不多,基本上是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状况。诸多问题,如怎样做绩效监督的前期准备,如何收集证据,如何设置评价指标、如何多角度有效分析等都缺乏经验。二是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绩效监督工作的分工、流程、结果等各方面均尚未统一的规定,工作机制尚不健全。业务开展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急需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三是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绩效监督人员对绩效监督的认识不够深入,专业化知识仍显不足,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还应进一步强化。 

  四、几点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制。目前我国绩效监督工作才刚刚起步,建立健全财政绩效监督机制迫在眉睫。专员办在实际工作中要树立财政监督服务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理念,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五有新机制。结合实际工作,通过积累逐步建立起财政资金绩效监督信息资料库,包括财政支出项目基础资料、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动态情况、各类评价指标体系和案例等等,明确信息资料搜集管理及使用的方式方法。 

  (二)创新绩效监督方式。科学整合合规性检查、绩效评价与绩效监督项目,归类财政监督检查项目,实现一查多果、一果多用、提高效能。一是在开展合规性监督检查的同时,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对财政资金的绩效进行监督,做到一次检查多个成果。二是发挥规模效益和联动效应,选择部分相近的项目统一实施绩效监督,以实现检查的规模效应,有利于对普遍性问题进行整体深层次剖析,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三)积极转化监督成果。当前开展的绩效监督工作还带有尝试和探索的性质,如何实现绩效监督的成果转化就显得尤其重要。一是在监督过程中总结提炼绩效综合性指标,并将指标纳入预算绩效考核体系,提高预算绩效考核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二是将绩效监督成果反馈给资金使用部门,加强项目预算动态调整。对于普遍性的绩效问题,尤其要举一反三,在制度层面有效完善,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效果。 三是将绩效监督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并逐步建立绩效监督跟踪回访机制,落实绩效责任。 

  (四)加强人员培训。绩效监督工作涉及面广,具有较强的技术性,要求监督人员既要熟悉财政支出的政策,又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专员办现有的财政监督人员在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开展绩效监督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建议加强绩效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预算绩效方面的培训,尤其对绩效评价的指标、标准以及结果进行广泛学习。二是绩效监督原则方面的培训。国际通行的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原则包括经济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绩效监督人员应真正掌握三性的内涵及外延,在开展绩效监督工作中对财政资金从决策到安排,从微观到宏观,从短期到长期等各个方面进行整体把握,以确保得出合理的绩效监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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