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庆阳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晋城财政:“实打实”解决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6-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山西省晋城市财政局

  近年来,晋城市财政局积极践行崇尚服务、追求卓越座右铭,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学习讨论落实、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转作风、造流程、建制度,拿出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举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针对坚决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之风、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全年继续压缩公费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我市市本级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342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32.3万元,下降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6.9万元,增加64.2元;公务接待费449.8万元,减少700.9万元,下降60.9%;公务用车购置费10.7万元,减少156.4万元,下降93.6%;公务用车运行费2898.6万元,减少339.2万元,下降10.5% 

  针对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先后出台晋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办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直机关接待费管理办法》,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范,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针对预算执行主体职能不明确,部门办事不便捷等问题,一是取消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审批。预算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自行编制调整用款计划,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自动确认下达,实时进行资金支付。通过交权,加快了财政支出进度。二是提高财政授权支付限额。预算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授权支付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5万元,基本建设和其他基本性支出授权支付限额由5万元或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通过放权,减少预算单位跑财政次数。三是再造业务流程。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管理为主线,整合审定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政府采购等20个业务工作新流程,将直线职能型的结构变成平行的流程网络结构。通过简政,消除重复性工作,减少环节间的延迟。 

  针对预算单位反映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市政府文件出台第一个我市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晋城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从计划预算管理、举借担保、资金使用、偿还责任、风险管理等方面,对全市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偿还行为进行系统规范。二是规范购买中介服务行为。同市物价局联合出台《晋城市市级政府资金购买中介服务付费管理办法》,详细规定购买服务范围、测算标准、委托服务合同、付费标准、信息公开机制等,为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立下硬规矩。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以市政府文件出台《晋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系统规范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政府采购组织实施程序、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以及采购当事人法律责任等,有效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针对普遍存在对财政资金节约意识不强,财政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中发挥好职能作用等问题,制定了三项规定:一是硬化财政支出预算约束。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四个方面严格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二是压缩部门结转结余盘活存量资金。修订《市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市直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共收回结余资金6.8亿元,集中投入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晋城市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要求全市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部门预算的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存在对政策制定、解释与执行两张皮,部分制度已经过时等问题。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及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20149月以前的288项制度进行全面的废、改、立、行,并汇编成册。通过清理,确定废止的制度84项,修改的制度1项,重新声明并继续执行的制度203项,其中,预算类”“管理类”“经济建设类”“会计类”“信息类五类财政业务制度151项;办公制度”“干部管理”“廉政建设”“财政监督”“行政执法五类财政工作制度52项,逐步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管理体系。 

  针对机关内控管理问题。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逐条检查局机关支出,重新明确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干部教育培训、文化活动费用、机关购买服务、其他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定期公示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等日常开支。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部分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调整,对部分科室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充分发挥干部的长处,确保干部安全。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