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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关于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和建议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5-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小微型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财政增收的主要来源,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态势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紧密相关。目前,融资难是制约我市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首要问题,从8月份相关数据来看,全市制造业贷款较上月继续下降1.56亿元,同比少增4.48亿元;8月份当月小微企业贷款的贷款增速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0.77个百分点,申贷获得率低于去年同期0.21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势必影响企业发展,更势必影响我市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因此,必须从我市小微企业的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一、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有效抵押资产不足,银行信贷申请困难。目前,我市中小微企业80%以上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渠道。为控制金融风险,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银行对有效抵押资产要求很高,一般都需要土地、厂房等,而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初创期新业态企业,如电子商务企业、软件研发企业等,通常都是租赁厂房或办公楼,无法提供有效抵押资产或抵押资产不足,申请银行信贷相当困难。

  2.企业发展质量不强,直接融资可能性低。目前,我市中小微企业仍然以传统产业为主,且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和中下游,附加值较低。而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对企业规模、质量要求高,我市中小微企业很难达到要求。以新三板挂牌为例,截至目前全市仅有14家企业挂牌成功。同时,社会化的风投、创投等基金机构都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我市企业的产业类型、发展态势很难获得这些基金的青睐,因此吸引投资资本的可能性较低。

  3.社会资金引导不够,民间借贷成本很高。除上述融资渠道外,企业在资金极度紧张需要中短期周转的情况下,一般都选择民间借贷的方式。目前,我市资金合作社、投资公司、民营担保公司等政策监管仍不到位,缺乏合理的政策引导,不少民间借贷成本高达年息30%以上,中小微企业无法承担,或因融资成本太大导致资金链断裂的严重后果。

  4.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资金合理运转较差。我市中小微企业大多采取会计代帐的方式,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且部分企业家缺乏必要的资金成本管理意识和财务规划能力,部分企业财务内部管理混乱,资金的运转效率和运作效果较差,使得银行信贷或担保、投资机构在前期调查时无法掌握企业实际情况或评价结果不佳,客观上也导致企业融资难。

  二、发达地区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经验借鉴

  深圳市南山区是全国自主创新先行区,该区在服务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创业创新融资方面取得了实践经验。其做法是通过政府搭平台、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导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

  1.搭建创业投资服务平台,吸引国内外投资机构。连续8年举办创业之星大赛,接受海内外创业项目报名,由投资人、技术专家和产业人士担任评委,采取现场路演、评委打分、赛后对接的方式,吸引国内外投资机构投资南山区创业项目。政府仅承担比赛的组织宣传费用和获奖项目奖金,每年财政投入不足1000万元,而已带动国内近百家主流投资机构对181个项目近18亿元的投资。

  2.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无抵押贷款。采取风险补偿的方式,与18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企业自主注册并填报相关指标,银行进行评级,分为ABC三个等级,评级企业无需抵押即可获得与等级对应的贷款,贷款利率也与等级挂钩,最低为基准利率,最高上浮也不超30%。该平台企业贷款获批率80%以上。同时,对获得贷款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并承担50%的代偿风险。平台还将与深交所合作推出创新企业股权融资服务平台,区内科技企业可通过在线路演的方式实现零成本全国融资。

  三、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几点建议

  针对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实际情况,借鉴深圳南山区的经验做法,我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应积极利用地方债务置换的有利时机,鼓励金融机构将置换的贷款规模主要用于中小微企业,进一步转变产业类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深财政、金融、社会资金的多方融合,采取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集聚政策资源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一)加强政策引导,做大做特各类财政融资平台。

  1.做大财政风险资金池,探索企业无抵押贷款模式。进一步加强与各大商业银行的合作,扩大创业贷科技贷等风险资金池的资金规模、合作机构和受益对象。学习借鉴深圳南山区的做法,采取财政、银行共担代偿风险的模式,加快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企业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和银行机构评级、按等级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的方式,使得中小微企业在无抵押或低抵押的条件下也能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同时进一步缩短企业贷款申请时限。

  2.做大担保、过桥规模,帮助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进一步加大对市、县两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资金投入,探索整合市区政策性担保公司,建设市政策性担保集团,做大担保规模,引导银行主要投向中小微企业。同时,根据新业态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过桥资金操作办法,实施审批调查提前,跟踪回访等方式,帮助企业更便捷快速地获得过桥资金支持,防止企业资金链断裂。

  (二)转变投入方式,推动财政资金一拨变双改

  1.设立运作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集聚。采取政府设立母基金,鼓励风投、创投、社会资金参与设立子基金的方式,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和规划布局,设立运作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同时,对我市新业态经济等中小微企业,由专门的平台运作,并要求政府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我市企业。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减少投资基金的利益驱动化,吸引更多的风投、创投机构投资我市中小微企业。

  2.推动项目拨款改为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逐步减少对企业项目的直接补助,对技改等大型项目主要通过与银行合作,给予项目贷款的形式支持,将原本的直接补助部分转变为项目实施周期的贷款贴息等,既保证项目的实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也能避免财政后补助带来的支出滞后和绩效问题。

  (三)优化融资环境,支持民间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进一步强化对民间借贷的政府监管力度。探索支持小贷公司、投资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民间金融组织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平台,实施预警提示和处置反馈等,加强对企业融资的动态监测和服务指导。

  (四)加大会计培训,提高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继续实施会计代理机构财政补贴,支持建设高水平的会计代理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财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家财务规划和管理能力,促进企业资本高效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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