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安: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处理好七个关系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 于国安
2014年10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随后,又密集出台《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和《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级现代预算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制度体系,明确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标志着全省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全面启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着眼全局、统筹兼顾,注意处理好七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科学设计财税制度,切实转变财政职能,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是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围绕发展推改革,不断优化财税体制,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为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提供条件。
三是处理好省级与市县的关系。既要保持现有财力格局的总体稳定,又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和分级管理的需要,调动市县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
四是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改革增强财税体制的分配调节功能,理顺政府、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注意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又要把财税体制作为中长期制度安排来谋划,确保财政经济稳健可持续运行。
六是处理好整体规划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既要注重总体设计、系统推进,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协调性,又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七是处理好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的关系。既要发挥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整体改革突破口和基础支撑的作用,又要与其他改革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确保各项改革形成合力、顺利推进。概括起来讲,就是要拓宽视野、着眼长远,始终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上谋划改革、推进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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