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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理清思路 强化举措 全面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4-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江苏省财政厅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认真履行资产监管职能,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提高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提出了构建一个平台、完善两大体系、抓实三个环节的总体思路,即:构建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抓实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大环节,通过信息化实现资产配置标准化和资产管理制度化,实现了江苏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由起步、创建阶段向深化、优化阶段的转变,逐步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贴近管理实际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之路。

  一、建立三级管理的资产管理体制,强化资产管理机构职能作用

  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积极构建行政事业资产三级管理体系,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产使用单位横向管理体系。明确财政部门职能定位,理顺财政部门和其他资产管理部门职能交叉的矛盾,切实履行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的职责。推动落实主管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加强资产使用单位基础管理。二是建立完善--纵向管理体系。加强对下分类指导,深入基层广泛调研,促进市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履行资产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指导和督查,全省58个市县均成立了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人员达290人。

  二、建立三层架构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快资产管理法制化进程

  紧抓制度两个关键环节,及时出台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制度执行,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法制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一是建立三层架构,在设计制度体系上谋思路。按照顶层设计、分层细化、由易到难、逐步推进的要求,形成了三大层次的制度规划。第一个层次是制定综合性管理办法。于2010年出台了《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该办法已于201410月升级为省政府令;第二个层次是制定配套制度。相继出台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江苏省省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等,对资产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管。第三个层次是制定操作规程。先后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操作规程》、《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操作规程》、《江苏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规程》、《资产管理内控制度》、《资产管理信访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内部制度,细化资产管理工作流程。二是注重立体宣传,在提高制度影响力上下功夫。拓宽宣传渠道,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发布工作政策和要求,不断提高制度宣传的辐射面和实效性。突出宣传重点,围绕资产管理的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结合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编印学习手册等相关文件资料,为部门和单位的日常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发挥宣传合力,调动市县财政部门等多方宣传力量,积极提高群众参与度。三是开展重点检查,在推进制度执行上抓落实。坚持制度出台一项执行一项,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通过日常督导和专项检查查找管理薄弱问题,形成制度执行的效果反馈,为制度执行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三、确立三层五类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支撑架构

  积极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探索路径,逐步建立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具有可操作性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一是高点定位,积极谋划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总体思路。针对资产配置标准统一和均等难度大等问题,开展了《构建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研究》课题调研,明确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和目标。二是分类制定,科学设计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基本框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种类繁多、情况复杂的特点,在构建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基本框架时,依据资产的不同类别,将配置标准分为五大类,即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土地配置标准、车辆配置标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及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并明确不同标准的牵头制定部门和依据。三是分步实施,逐步丰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具体内涵。根据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框架,从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入手,2011年出台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规定了3大类、16大项、34小项通用资产配置的价格上限、实物量和使用年限标准,2013年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办公用房装修预算标准,并将该标准作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审的基本依据。2015年,将选择教育、交通、卫生、水利四个部门开展专项资产配置标准研究,目前已启动相关工作。

  四、打造多元动态的资产管理平台,促进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

  结合金财工程要求,积极加强资产管理与财政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建设,逐步构建纵横联网、动态控制、多元应用、综合管理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一是实施提速升级,拓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基础管理功能,查询分析、统计报表等辅助管理功能,及时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开展资产处置事项网上审批试点,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流程。率先研发网络版财政文化企业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规范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资产监管。二是推进多网融合,加快资产数据信息共享。积极研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行业资产管理专网等的一体化建设,实现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一方面,与省有关部门合作,推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行业资产管理专网的对接,建立数据交换、信息反馈、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财政预算执行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等系统的对接。三是探索条形码管理,开展实物资产跟踪管理。大力推进资产电子化管理,探索建立由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模块、条码扫描器、条码打印机组成的资产条形码管理框架,实现资产领用、检测、维修等信息的同步监控。

  五、抓实资产管理三个环节,提高资产综合管理效能

  以实现资产全程监管为目标,努力把握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大关键环节,探索构建资产配置预算、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监督新机制。一是开展资产配置预算审核,抓实资产配置环节。加强资产源头管理,努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效率,按照突出重点、兼顾类型、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的原则,自2010年起积极开展省级部门和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试点工作,2013年,已在省级所有部门单位全面推开,审核的资产也从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和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扩展到所有新增的资产,并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国有资产配置预算标准》作为资产配置预算审核的重要依据,当年通过审核核减2014年资产配置预算2.58亿元,核减率达31%,有效地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刚性度,进一步促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201410月,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5)的有关规定,印发了《江苏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率先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程序进行了规范。二是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抓实资产使用环节。开展对级部门和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的摸底调查,进一步规范资产使用审批手续,重点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将国有资产使用收益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产的规范运营和高效使用。全省54个市县推行了资产公开招租形式,2013年租金收入达2.8亿元,平均溢价率超过30%,最高招租溢价率达300%。同时,促进《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研究》课题成果的转化,出台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制度。目前,省级公物仓已租用仓库2500平方米,为临时机构大型活动配置的资产已进库良性循环运转,资产处置的车辆也源源不断的进仓入库。2015年,将继续完善公物仓配套制度,出台公物仓操作流程,建立公物仓信息库、建立通用资产实物和专用资产虚拟网络交易平台。三是控制资产处置风险,抓实资产处置环节。严把资产管理出口关,规范处置程序,减少决策风险,在日常资产处置中形成了专人初审、集体会审产交所统一公开处置的工作方式,规范了统一登记、分类传递、立卷归档的流转程序。出台《资产处置操作规程》,将监管覆盖到资产处置的每个环节,不断推进资产处置的规范化、效能化,促进资产处置的公开、透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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