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专员办:强化“三种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甘肃专员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是我们党坚定不移地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誓和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奋力加快改革进程的冲锋号,勾画了深化各领域改革的路线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在当前财税体制改革和专员办职能转型的新形势、新任务下,我认为应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履职三种意识。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一是增强自身法制观念。通过学习《宪法》等一系列法规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二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行政。从权利和义务角度观察、分析、处理问题,通过权利和义务的运行,实现法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惩罚作用;要用法治思维认清、把握权力的本质,增强用制度约束权力的自觉性,让每一项行政行为都套上制度的笼头,让其走上制度化轨道,实现用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透明化。三是加大行政问责的力度。通过行政问责机制让行政结果的责任不会因人、因事、因地而发生变化,加强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决策失误、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明确和追究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行政结果难以认定、无法追究、无人负责的可能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转变政府职能、财税制度改革等重大问题指明了方向,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财税体制改革是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制度,为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目前,专员办新的职能已经确定,充分发挥就地优势、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将成为专员办工作的核心,这对我们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和考验,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通过认真学习《预算法》等一系列财税法规制度,积极探索财税改革与国家治理、财税改革与制度建设和财税改革与政府、市场关系,特别是公共财政的三大制度—税收制度、预算制度和政府间财政关系,准确把握专员办在整个财税体制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正确认识专员办作为财政部派出机构,在整个预算管理体系运行中应发挥的作用,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授权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好各项职能。
三、强化依法履职意识。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财政预算监管结合起来,与专员办各项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办事,带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执法有规范、违法要追究”,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带头学习,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工作上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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