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关于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四川省屏山县财政局
乡镇财政作为我国财政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各项社会政治经济职能的财力基础。乡镇财政干部是国家财政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责任人,是大量财政资金的终端管理者和经手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素质高低、状况好坏,直接关系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的安全有效。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组织保障,是财政部门必须正视的现实课题。
一、屏山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基本现状
目前,屏山县各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
(一)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屏山县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各乡镇财政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的农户建立详细的信息库,内容包括:每户人口数,主要劳动力,种植土地面积以及收入状况等。与镇其它站所对涉农补贴对象的粮食种植面积补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购买大型农用机械补贴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三)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村财村用乡代管》、《乡财乡用县监管》等财务管理办法,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按月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乡镇各站所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空调和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登记造册,制定台帐,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对村财务实行按事项审批制度,限定报刊费支出标准,禁止村级列支招待费,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主要问题和原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目前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是:
(一)年龄学历结构不尽合理。干部年龄结构老化,是当前乡镇财政系统面临的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据统计,全县乡镇财政所44人中,30岁以下人员为6人、占职工总数的13.6%,31-40岁16人、占36.3%,41-50岁17人、占38.6%,50岁以上5人、占11.3占%。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年龄偏大,41岁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一半。同时,乡镇财政干部本科学历17人、占38.6%,大学专科学历22人、占50%,取得初级技术职称2人,无技术职称42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27人,占61.3%。导致乡镇财政所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层次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其正常的人员招录机制尚未形成,人员补充不及时。
(二)乡镇财政人手相当紧缺。随着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乡镇财政所人员配置与承担的工作量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目前,全县乡镇财政所承担50多项财政补贴资金、保险资金等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发放和代收工作,平均一名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服务对象多达6000余人,管理农民账户1700余个。2013年全县乡镇完成公共预算收入19983万元,乡镇区域内实现公共预算支出19186万元,涉农专项资金26566万元,占全县财政支出的32.68%,财政资金监管任务艰巨。乡镇财政所人员“出得去、进不来”,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主要原因:一是移民迁建,大量的财政所工作人员被抽调、借用;二是乡镇财政所工作条件相对艰苦,工作任务繁重,没有专门待遇;三是许多素质较好、业务较全面的乡镇财政干部,得到提拔走上乡镇领导岗位,或是被乡镇党政办等部门借用;四是年轻人不想长期留在乡镇财政所工作。乡镇财政所年轻、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不断流失,进一步导致人员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由于人员不足,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现象普遍存在,难以满足乡镇财政所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
(三)乡镇财政机构编制不当。四川省近几年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四川省乡镇财政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政策措施,屏山县已恢复乡镇财政所机构,行政编制核定为每镇3人,每乡2人,共计39人。此配置完全达不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给财政资金和人员安全留下极大的隐患。据了解,在行政编制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许多乡镇想方设法增加人员补充乡镇财政所,调剂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借用大学生村官等,导致县乡财政所混岗混编现象普遍存在,影响工作人员积极性,给人员管理带来一系列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实现乡镇财政干部招录常态化。结合乡镇财政工作职能、收入规模、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乡镇财政人员编制,使乡镇财政实有在编在岗人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并实现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建议行政编制核定为每镇5-7人,每乡3-5人。同时根据人员编制情况,畅通人员招录补充渠道,有组织、有计划的不断完善和充实调整干部队伍结构,充分调动财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大乡镇财政机构公务员公开招录力度,建立正常的进人机制,不断优化乡镇财政人员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对有空编的乡镇财政,要制定分年度招录计划,逐步将人员补齐到位;对占编不在岗的人员,要及时清理。
(二)完善乡镇财政机构人员流动机制。除了要建立正常的招录机制,还要健全人员流动机制,保证人员有序流动。财政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财政工作人员管理上,应逐步建立以县级财政为主的管理方式。人员招录计划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编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实施。人员调配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乡镇财政主要负责人的任用、调配可考虑由县级财政提出方案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为保证乡镇财政所工作力量,必须形成面向基层一线的导向,建立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人员流动联动机制,凡是新进入县财政系统的,原则上先到乡镇财政所工作,服务满一定年限后方可调入县财政局工作;县财政局提拔中层干部原则上先到乡镇财政所任职。
(三)切实加强县乡财政干部培训。新的形势、新的情况和新的任务,迫切要求县乡财政干部加强学习,更新知识,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乡镇财政干部围绕新时期财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勤于学习,苦练真功,安心岗位,踏实工作,争作贡献。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采取分批、分层次、分年龄段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轮训,建立健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用制度督促人、用考试检查人、用成绩评价人。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基层财政“窗口”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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