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政: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一、继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一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中介、专家、数据库和档案等管理办法。二要进一步完善财政、主管部门、单位等多层次的制度管理体系,指导各部门出台分部门、分行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三要进一步细化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分级分类、适用高效、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及业务规范。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填报和审核工作
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并对预算支出决策的科学性产生直接影响。今后要强化绩效目标的前置作用,对已明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支出,预算部门在申请预算时必须申报相应的绩效目标,申报的绩效目标要从定性描述向定量细化转化,不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且不按要求调整的不得进入财政部门的预算编制环节。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的填报质量。
三、在项目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
要每年选择部分重大的延续项目或新增项目,由财政部门组织本部门有关处室、部分专家学者、中介组织等组成相对独立的评审机构(必要时邀请部分人大、政协人员参加),对项目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审,通过竞争方式和集体决策机制,形成“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提高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四、建立和完善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要建立和完善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支出结构,使大额专项资金的决策使用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政府职能定位协调一致。要建立大额专项资金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对绩效结果的运用和绩效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绩效观念
一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方式,大力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有效引导社会各界主动了解、支持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管理工作,为项目单位注入“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的责任意识,并将绩效理念逐步融入到预算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
要逐步建立“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绩效问责机制,建立激励和约束相衔接的机制,有奖有惩,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在预算安排时继续予以支持,属于延续项目的优先安排资金,属于一次性项目的对同类项目予以倾斜。对部门和单位在预算资金的申请、监管、使用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职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资金无效低效等情况,相应追究部门和单位绩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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