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专员办:“四个注重”助推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
甘肃专员办
随着财税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对地方预决算公开的期望和关注也越来越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政部就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甘肃专员办在对甘肃部分市县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四个注重”进一步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注重加强预算公开的法制建设。加强地方预决算公开,必须以法律为基础、以制度为支撑,建立健全预算公开法律法规体系,使预算公开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一是继续推进修订《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预决算都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开,增强预算公开的权威性;二是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三是抓紧研究制定《预算公开管理办法》,对预算公开的原则、主体、内容、要求以及违规处罚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四是推进修订《保密法》,对保密范围进行清理和界定,为预算公开扫清法律障碍。
二、注重推进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精神,一是进一步推进预算改革,调整完善科目设置,推进按功能分类和按经济分类两套体系进行预算编列和公开,扩大按照经济分类的公开内容,将公开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更清晰显示预算支出的具体流向和形式,便于民众理解和监督。二是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向社会全面公开。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应公开的信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介,加强舆论宣传。四是全面开展“三公经费”向全社会公开,按一定比例公开难以真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容易使不公开的单位产生侥幸心理,不利于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推进。五是强化服务意识,重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召开公众咨询会、新闻发布会、网上答疑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为公众释疑解惑。
三、注重建立预算信息公开责任制度。一是研究制定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的责任,加强日常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应强化对预算公开工作的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部门严格执行预算公开的要求,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职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监察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责任追究,增强预算公开的责任意识。对不及时主动公开以及公开不到位的部门和领导,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处理力度。
四、注重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的优势。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是中央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专员办应发挥就地监督的优势,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向财政部反映预算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既对专员办转型有很好的推进作用,也对财政部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2014年我办已建立了处室分地区负责开展预算公开监督办法,将全省14个市(州)的预算公开监督工作分配到6个处室,加大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预决算公开真正发挥加强和促进财政管理的实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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