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专员办:完善财政内部治理 实现专员办工作转型
安徽专员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和支柱”。而财政治理机制在公共财政与市场经济的协同推进时,专员办工作转型已成为财政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的财政治理体系包含了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两部分,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是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是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关系,因此专员办工作转型就是要为实现财政内部治理服务,并为外部治理创造条件。
一、专员办工作转型是财政管理的需要,是保障财政管理职能的履行和落实的有效手段。通过对财政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实施监督,可以将财政管理中的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适时监督的作用;对财政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等公共支出和公共服务等支出责任的落实和绩效进行监督;通过完善财政管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为建立财政信息、财政制度及办事程序的透明公开敞口服务,营造良好的内外监督环境等。
二、专员办工作转型是制度监督的需要,是基于制度基础的风险防范监督。重点是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价,因为政府的收支活动,自然要遵从一定的制度规范来进行,围绕政府收支所形成的一系列财政制度安排,它的优劣不仅直接决定着财政职能的履行状况,而且事关各级政府职能的履行状况,因此要加快构建一系列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专员办工作转型就是要在促进政府财务会计规则体系建设上发挥应有作用,在有关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制度的有效实施和遵循等方面实施监督,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三、专员办工作转型是财政中长期平衡监督的需要,是财政宏观调控政策评价和监督的重要环节。重点侧重于全局性、中长期性问题的监督,为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实行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直至更长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预警机制服务;对重大宏观政策、重大财政经济关系进行预判、跟踪评价和监督;对财政收支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进行监督和必要的预测,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监督,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对各级政府债务的监督,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保障财政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等。此项监督的方法更复杂、难度更大,但这是其他任何监督无法替代的。
四、专员办工作转型是外部监督的需要,其最终效果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监督财政机制作保障。通过国家审计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可以提高财政管理机构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也会增强专员办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增强专员办廉洁自律意识,只有在一个完备的财政治理链条中,财政监督工作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