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履职尽责 用活资金 扎实推进彝家新寨建设
凉山州财政局
彝家新寨建设是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彝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贫困地区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党委政府集中力量解决特殊类型贫困问题的具体体现。凉山州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持续做好彝家新寨建设工作。
一是在补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坚持区别对待原则。在整村推进的新建住房上,补助资金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有所区别,即贫困户应按标准全额补足,非贫困户适当补助;非整村推进的住房建设,只考虑对贫困户的补助,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扶贫作用。同时要贯彻“因地制宜、宜改则改、宜建则建”的原则,节约建设成本,减轻群众负担,提高建设质量。
二是提高贫困户覆盖面,坚持整村推进原则。在彝家新寨建设中对全村贫困户的“三房”进行全覆盖新建,不搞先易后难。坚决避免留下部分贫困户不建或缓建,避免给基层留下不稳定因素。
三是加大对彝家新寨建设村的产业扶持,坚持支农资金整合原则。认真落实“政策向彝家新寨建设倾斜,资金向彝家新寨建设集中,项目向彝家新寨建设整合,力量向彝家新寨建设聚集”的建设要求,在上报争取中央、省、州的支农项目资金时,围绕当年新建的彝家新寨建设村争取资金和立项,对上级下达的支农资金要同县上支农资金一道进行整合,投入到当年的新建村上,扶持和发展产业,让群众真正“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
四是组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坚持民办公助原则。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是彝家新寨建设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乡镇干部、联乡干部逐户落实,动员农户互帮互助,发动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将国家补助的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缓解资金不足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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