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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专员办:全面提升非税收入监管成效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4-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甘肃专员办按照财政部非税收入监缴职能转型要求,通过五个强化着力提升非税收入监管成效。

  一、强化非现场监管,发挥监管合力。非现场监管是解决目前专员办人少事多的有效途径。按照刘昆副部长提出的要不断拓展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方法的要求,不断理清思路,着力整合非税收入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分析、清算、监缴平台。一是录入非税监缴数据,分析当期收支变化,找准监缴清算要点,突出非现场检查作用;二是以中央财政收入对账工作为切入点,通过对相关资料、数据的认真分析对比,查找可疑数据;三是带着问题和数据,到代征单位现场实施重点清算,缩短了检查周期,有效提高了非税收入监管监缴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政策合规,发挥监管职能。在开展日常财政监管征缴工作中,注重维护国家政策落实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在开展2012年中央非税6个项目收入数据分析中,发现甘肃省水资源费征管中存在取水量与计征、入库、分配和留成配比不一致的问题,便组织人力对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与《水法》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不符,造成各地水务部门在征收水资源费入库过程中,设置过渡户或借用本单位行政基本户归集解缴入库,导致水资源费收入在国库分解、留成分配过程中中央收入混入地方金库。目前,省政府已责成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三、强化整改落实,发挥震慑效应。针对甘肃省部分地区水资源费检查中反映的征管制度设置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等一系列问题。一是向甘肃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刘伟平省长和王玺玉副省长做出了重要批示,责成相关部门积极整改落实;二是向省政府提交《规范水资费征收、强化制度化管理》的调研报告;三是向全省各市(州)、县区财政局、水务部门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重点检查的市县地区下达处理决定。截止今年3月底已调库870万元、追缴入库2600多万元,达到了检查预期目的,增强了收入监督工作的公信力、威慑力。

  四、强化非税征收,保障财政收入。为适应专员办职能转型的工作要求,强化中央非税收入监管。一是把中央非税收入监管工作作为监管处室硬性任务和重要内容来考核;二是创新非税收入监管思路,与细化非税收入征管征缴工作程序,建立非税收入监缴内容相统一,及时清理、清算、清缴和对帐,做好月度收入分析报告;三是加大非税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改变机关作风,深入一线,加大对6项征管项目政策制度调研,确保中央非税收入及时、准确入库。2013年甘肃专员办征收监缴非税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6.51%。

  五、强化调查研究,提升工作层次。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开征非税收入的项目内容也相应调整。一是根据专员办职能转型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改变过去重检查轻调研的局面;二是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和熟悉地方的优势,针对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三是完善和改进监管方式方法,着力推进非税收入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的一致性,不断提升财政监督工作的层次和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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