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体系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监管
四川省德阳市财政局
按照中央、省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市在2012年10月全面启用动态监控系统对市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过程实时动态监控。截至今年8月底,市本级共对32,434笔授权支付进行了监控,共发现预算单位疑似违规支付326笔,已纠正违规支付276笔,共计1,059万元。
一、基本做法
(一)加强组织,将动态监控体系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分别与各县(市、区)财政局签订改革目标责任书,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紧密联动,建立起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启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开展监控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构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体系。制发《德阳市市级国库预算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动态监控范围、内容,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职责分工,动态报告等机制进行明确规定。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分析总结财政资金支付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情况,结合实际确定监控内容和监控重点,共设定8大类30条预警规则。
(四)规范授权支付资金的划转。针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发现的单位违规划转资金、大额取现后转存到零余额账户作为单位自有资金等突出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规范纠正。同时,对单位授权支付退票流程进行规范。
(五)加强现金支取和公务卡报账动态监管。大力推进公务卡改革,减少现金使用,增强财政支付透明度,将办公费、差旅费等18项公务支出纳入强制结算目录,限定现金使用范围和占当年公务支出比重,加强对单位大额现金支取的审批。
二、初步成效
(一)进一步深化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形成了新型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实时监控、及时核查和纠正违规或不规范操作,有效防范了财政资金支付风险。
(二)创新了财政监管模式。实现了财政资金支付事前、事中全过程实时监控,能够及时核查和纠正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这种监管模式改变了传统监管的时间滞后、手段单一、监管成本高,难以纠正的问题。
(三)促进预算单位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财务管理。加强了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划转更加规范。促进单位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促进了公务卡制度推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过程中,将公务卡报账方式和报账资金来源纳入监管,规范了公务卡管理。1-8月,公务卡报账额达到869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8倍。
三、主要问题
(一)动态监控对象相对单一,监控范围有待扩展。由于动态监控工作和系统设置处于逐步完善过程,目前监控对象仅主要局限于财政预算资金授权支付行为。
(二)监控系统有待升级,预警规则需进一步完善。市本级所使用的监控系统智能程度和双向互动功能较弱,出现预警后不能及时控制单位的支付,部分预警信息不准确。
(三)因预算管理的原因,部分问题整改较难。由于预算编制管理客观因素形成的不规范支付形为,预算单位整改较难,需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四)监控队伍配备和监管工作有待加强。目前,市本级无专职监管人员,兼任监管工作的人员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交流,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动态监控信息反馈、分析报告、监控处理通报等工作有待加强。
四、意见建议
(一)加快启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新系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新系统具备“事前阻止、事中控制” 的能力,能在预算单位支付业务录入时,对数据进行自动监控校验,并根据违规情况做出预警提示,采取不同的控制和处理措施,应尽快启用。
(二)进一步完善监控预警规则。一是暂时取消对因未开通账户管理子系统导致预警信息不实的预警规则,待账户管理子系统开通使用后再执行。二是针对向同一单位内部或部门内部划转资金的违规现象较多的情况,将相应的预警规则级次调整为一级预警,并设为自动冻结。三是针对现金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调整“使用项目支出提取现金”预警规则的预警范围,取消对现金月度比例的控制预警。四是对部分规则中的特殊情况剔除或限定,使规则更科学合理。
(三)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优化动态监控工作流程,理顺各部门职责。三是完善信息反馈和分析报告制度。四是建立完善核查处理和通报制度。
(四)加强动态监控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人员,配备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综合分析能力强、思想政治觉悟较高的同志从事专职监控工作,加强监控工作的交流培训、充分学习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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