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预算,是政府财政预算体系的法定组成部分,预算项目的设立和废止,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一、政府性基金概况
2016年,按照省财政厅有关政府性基金项目调整的要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包括:价格调节基金、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污水处理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车辆通行费、彩票公益金等8项(政府住房基金和水土保持补偿费两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新增加的预算项目包括污水处理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彩票公益金等4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原则
政府性基金严格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的编制原则,收入根据上年收入情况和预估经济发展趋势测算,支出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不足的,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安排支出;当年基金预算收入超出预算支出的,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各项基金按规定用途安排,不调剂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72万元,其中:价格调节基金收入478万元、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收入548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4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车辆通行费收入2700万元(庆西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1400万元,宁长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13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226万元。当年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4609.7万元,可安排资金14981.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使用方向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包括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和生活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取暖费等公用经费。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有基本支出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与部门预算编制的统筹衔接工作,确保基本支出安排不重复、不遗漏。
项目支出:指政府性基金使用单位为完成其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按照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安排,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安排注重绩效考核,强化支出责任,细化支出项目,切实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具体安排情况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1770.58万元,其中:价格调节基金支出682万元、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支出548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9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3410.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00万元、车辆通行费支出3630万元(庆西公路车辆通行费支出2403万元,宁长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支出1227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2049.88万元(其中:体育彩票公益金935.4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653.7万元、福利彩票发行46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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