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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录入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农发办2016年收支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庆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认真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就2015年度财务决算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庆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成立于1997年11月,隶属原行署农业委员会,2000年3月经原地委批复,升格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2002年机构改革中,归口市财政局管理。2003年7月,经市编委批复同意,内设人事秘书科、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加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中心牌子)。2013年7月,市编委批复同意,增设评审督查科,撤销项目评估中心。
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4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6名。现实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副调研员1人),科级干部5名,一般干部1名。另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退休干部4名。
    二、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制度,起草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督促实施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
    3.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国家有关部委(局)管理的项目。
    4.组织评估、论证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规模及投资计划。
    5.负责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安排和调整,审批项目实施计划,并指导、督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组织竣工项目市级督查验收。
    6.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续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督促各县(区)运用开发成果,发挥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工程建后管护,不断优化农业结构。
    7.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预、决算和借、贷手续,协助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督促各项资金及时如数到位,监督检查资金使用。
    8.负责支持、扶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重点产业化龙头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发展产业化经营。
    9.负责组织引进国外、市外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
    10.组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和技术培训,指导各县(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业务工作。
    11.负责抓好本部门并指导各县(区)农业综合开发队伍建设,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12.承办市政府及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预算情况 
    2016年,我单位预算总收入642.98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支出64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9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 “三公经费”预算及项目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8.5万元减少0.3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未支出。
    项目经费预算500万元,主要根据财发(2006)39号《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等文件要求,(1、《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级农发机构由本级财政预算单独安排事业费用于项目管理各项支出。2、《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第31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各县区年度综合开发资金安排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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