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决算公开表及公开说明








庆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庆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认真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就2015年度财务决算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庆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成立于1997年11月,隶属原行署农业委员会,2000年3月经原地委批复,升格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2002年机构改革中,归口市财政局管理。2003年7月,经市编委批复同意,内设人事秘书科、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加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中心牌子)。2013年7月,市编委批复同意,增设评审督查科,撤销项目评估中心。
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4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6名。现实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副调研员1人),科级干部5名,一般干部1名。另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退休干部4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全年收入18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7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6.7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万元、专项经费18.42万元。
2015年事业支出18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7.01万元。
三、国有资产情况。
2015年我办新增资产0.85万元,截止2015年12月底,我办共有固定资产83.05万元。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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