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8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及单位:
为了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做好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编报2018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属于《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217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范围的都应编制。涉密采购项目暂不编制采购预算,但预算涉密采购项目中含不涉密的项目仍应编制采购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表编制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如实填报,并要明确采购项目、数量、资金等具体要求。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应结合实际采购需求将预算项目细化为可执行的采购项目,但不得将同一品目或类别的采购项目拆分为多个采购限额或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规避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在部门预算确定后编制,于3月10日前将政府采购预算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各支出科室汇总审核后,报政府采购办备案。
附件: 政府采购预算表(点击下载)
政府采购预算通知文件(点击下载)
庆阳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