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补换的流程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移交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补换工作的函》(甘人社函〔2018〕291号)函要求,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补换工作,从2018年10月1日起移交省财政厅办理。
补换流程如下:
1、补换证书人员,由本人携带工作单位出具的补办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报纸(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兰州晨报、甘肃日报、)挂失证明(挂失内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专业及级别、职称证书管理号)向省财政厅提出补换要求。
2、补换证书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白底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ⅹ413(2.5CMⅹ3.5CM)大小约为10KB,向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试中心)核实有关资料信息。
3、2001年以前办理的证书,补换证书须由本人向省人社厅考试中心进行信息核查并盖章后,交由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试中心)进行办理。
4、2001年以后办理的证书,补换证书由本人直接到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试中心)办理。
5、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试中心)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考试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