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农工作激励县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农业农村科 发布时间:2024-01-08 18:31:5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农工作激励的通知》要求,庆阳市财政局对县区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评审,拟推荐镇原县、环县为财政支农工作激励县,并上报省财政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8日至1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财政局反映。受理电话: 0934-8687931(农业农村科) 庆阳市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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