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庆政办发〔2015〕43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庆政办电发〔2015〕59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庆政办电发〔2015〕116号)、《庆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方式,政府网站作为推进政府治理创新、政务公开、汇聚民智民意的重要渠道,作用越来越突出。省、市将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主管主办的运行责任制和上级主管部门核查确认的问责机制,强化网站督查工作,对出现问题的网站,要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员。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该项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规范工作程序。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统筹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对照《庆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庆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庆阳市财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分工表》(见附件),每周至少主动上网公开信息2条,并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合规、合法。
三、明确工作责任。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审核和加载。局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合规性、合法性、保密性的审核。局信息中心负责市直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直接责任人,信息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遇有人事调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在人员调整次日内,确定信息管理人员名单并报信息中心备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局办公室、人教科负责做好督查工作,对工作不得力的科室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信息公开不及时、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出现违规、涉密、错误信息等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的,将严肃追责有关责任人员。
附1、政府网站考核标准
附2、庆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附3、庆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分工表
附4、庆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人员花名表
附5、信息公开审批表
附件1:
政府网站考核标准
省、市按照以下标准考核各部门门户网站,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站点无法访问、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互动回应差,网站符合以上任意一项,即被单项否决,判定为不合格,需要关停整顿。
(一)网站不更新
监测2周,首页栏目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二)栏目不更新
1、动态、要闻类栏目2周内,以及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6个月内,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即单项否决。
2、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超过(含)10个,即单项否决。
(三)严重错误
1、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姓名写错)
2网站存在虚假或伪造内容;(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
3、网站存在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网站出现上述某一种情况,即单项否决。
(四)互动回应差
监测时间点前一年内,要求对公众信件、留言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中存在超过三个月未回应现象,即单项否决。
二、如果网站不存在“单项否决”指标所描述的问题,则对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包括首页可用性、链接可用性、首页栏目、基本信息、政务咨询类栏目、调查征集类栏目、互动访谈类栏目、办事指南、附件下载、在线系统,各指标累计扣分超过40分的,则同样判定为不合格网站,需立即关停整改。
(一)首页栏目
监测2周,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的,扣5分;2周内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为0的,即单项否决。
(二)基本信息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3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4分;
3、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人事、规划计划类栏目,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5分;
4、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三)政务咨询类栏目
1、未开设此栏目的,扣5分;
2、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栏目中无任何有效信件、留言的,扣5分。
(四)调查征集类栏目
1、未开设此栏目的,扣5分;
2、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扣5分;
3、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调查征集活动,但开展次数较少的(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扣3分。
(五)办事指南
1、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的(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材料、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每发现一类扣2分;
2、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
附件2:
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一、 网站后台登陆地址:http://czj.zgqingyang.gov.cn/qy888manage/index
二、 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流程:
(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员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填写《信息公开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三份,信息制作科室(单位)留存一份;信息中心备案一份;局办公室留存一份。
(二)信息制作科室(单位)负责人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核实,并依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签字确认。
(三)信息制作科室(单位)将《信息公开审批表》连同公开信息的纸质版送分管局领导批准签字,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政务工作的副主任审核签字,局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信息中心备案,信息中心同时在《信息公开登记簿》上登记。
(四)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员要在公开信息审批完一个工作日内根据《庆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分工表》,登陆局门户网站后台将审批通过的信息在相应的栏目中上传(字体:宋体,字号:medium,图片格式:JPG),经信息中心审核后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流程:
按照《庆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四章、第22条至第26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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