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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庆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调整部分机构及职责的通知

来源:人事教育科 发布时间:2017-02-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规范财政业务,提高工作效率,经局党组2017年2月14日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部分机构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机构调整

    1、撤销“发展办”,将其3名编制(含1名科级领导职数)和现有工作人员整体划转监督办。调整后,监督办实有编制10名,其中科级职数3名。

    2、撤销“企业科”,增设“金融债务科”。

    3、“经济建设与金融科”更名为“经济建设科”。

    二、职责调整

    1、将原发展办职责划入预算科。

    2、将原企业科“融资监管、普惠金融资金管理、精准扶贫贷款”职责划入金融债务科。

    3、将综合科承担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制”管理职责划入预算科,支出管理职责划入各归口支出科室。

    4、经济建设科牵头承担“住房保障支出”管理职责。

    5、将经济建设科承担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及“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资金”管理职责划入农业科。

    6、将经济建设科承担的“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制”职责划入“金融债务科”;经济建设科增加“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7、将税政科承担的“农村综合改革”管理职责划入农业科。

    8、将市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承担的“工资统发”职责划入国库科,“工资审批”职责划入各支出科室归口管理。

    9、市政府采购办承担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职责。

    10、预算科牵头承担“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职责,各支出科室按归口管理承担相关“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职责。

    11、综合科增加“编制财政五年规划;承担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作;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职责。

    三、归口管理

    1、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归口行政政法科管理。

    2、PPP中心归口金融债务科管理。

 

 

                                        庆阳市财政局党组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