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三级财政政策性补贴全市农房保险
为增强农村居民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能力,分散农村住房风险,帮助受灾农户及时重建家园,促进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省财政下达我市2016年农房保险补贴资金169.5万元,市县财政补贴资金237.3万元,33.9万户群众投保农房,对全市农村居民所有座落于乡村(社区)、日常居住的房屋均纳入农房补贴范围,包括与保险房屋主体直接连成一体的其他用于日常生产生活的建筑物。农房保险每户保险金额20000元,统保费率为0.75‰,每户保险费15元。其中:省级财政每户补贴保费5元,市县财政每户补贴保费7元,农户自缴3元,由人保财险公司承保。
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的实施,将惠及我市广大农村群众,有效降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减轻恢复重建住房资金压力,在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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