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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持续提高

来源:社保科 发布时间:2016-08-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达到420/人以上,比2015年净增加40/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级财政补助90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不低于30元(我市已达到50元)。个人缴费水平同步提高30元,达到150/人,其中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参保个人缴费达到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