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持续提高 来源:社保科 发布时间:2016-08-08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今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达到420元/人以上,比2015年净增加4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级财政补助90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不低于30元(我市已达到50元)。个人缴费水平同步提高30元,达到150元/人,其中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参保个人缴费达到80元/人。 【打印正文】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