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直财政系统开展“两法一条例”知识测试有奖答题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在市直财政系统掀起新一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学习高潮,提升广大财政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局党组决定在市直财政系统组织举办“两法一条例”知识测试有奖答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重点内容
1、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二、测试对象及方式
测试对象为市直财政系统在职全体干部职工。测试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复印2015年10月1日《陇东报》第3版“两法一条例”测试试题答题卡,参与全市组织的知识竞赛;二是集中进行闭卷答题测试。
三、组织形式
1、参加《陇东报》“两法一条例”试题答题活动,局机关由科室统一组织,局属单位以支部为单位统一组织,答题卡缩放无效,每人限答题一份;答题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答题卡于10月20日下午6点前统一交至局办公室。
2、集中闭卷答题测试由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组织,时间初步定于10月16日下午,届时局领导现场巡视监考。
3、本次“两法一条例”知识测试有奖答题活动由局党组统一组织,“全局相关重点活动工作推进小组”出题和阅卷,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具体组织实施。
4、本次“两法一条例”知识测试有奖答题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参加《陇东报》“两法一条例”试题答题活动奖项纳入全市统一奖励范围。集中闭卷答题测试设优秀组织奖2个,全局通报表彰;个人奖29名,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3名,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同一等次人数超过受奖限额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注意事项
1、答题时将所选答案在答题卡上用深蓝色或黑色笔涂黑,答题卡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已答好的答题卡复印,否则,该答题卡作废。
2、答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个人信息填写不全的答题卡作废。
庆阳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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