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安排部署“三述”工作
来源:监督办 发布时间:2015-09-23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近日,市财政局党组印发《市财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启动2015年“三述”工作。
《实施办法》规定:“三述”对象范围为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三述”工作每年进行1-2次,对象由局党组确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平时工作掌握情况,可采取大会“三述”与递交书面“三述”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科室和局属单位,可安排进行专题“三述”。
《实施办法》对述纪述廉述作风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实施步骤、结果应用和工作纪律做出了明确规定。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