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预算法》
9月18日,市财政局召开市直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光能主持,市直财政系统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代永宏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局长郭光能结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修改预算法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指出的问题,深刻解读了新修订的《预算法》。《预算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保障,是各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遵循。新《预算法》主要从全口径预算写入预算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财政转移支付建立新规、将预算公开实践成果总结入法、给地方政府债务建立新规、对改进预算控制方式作出新规定、对细化预算编制提出更高要求、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11个方面进行了修改,新《预算法》的出台是国家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更是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郭光能就贯彻落实《预算法》明确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全面加强宣传学习。市直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深入学习新修订的《预算法》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在抓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强化干部职工自学,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预算法》理论知识测试,对测试不合格人员要通报批评;二要精心组织预算编制业务培训。按照预算编制新要求,相关科室要迅速组织对市级预算部门、单位的业务人员进行新业务培训,为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奠定扎实基础;三要及早安排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筹划编制2015年全口径预算,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尽快启动预算编制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实做细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要督促部门、单位加快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市级各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要在9月底以前全部公开,今后要按要求及时公开;五要严格政府债务管理。从严执行新《预算法》规定,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切实履行对县区债务的监督管理职责。从严把关,坚决杜绝违规举债行为。
会议强调,市直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管理的一系列最新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转变思路,创新理念,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开放和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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