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服务人民群众 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财政发展”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激发工作热情,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塑造良好的财政形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经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财政系统举办“服务人民群众改进工作作风 促进财政发展”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题材不限,作品要立足财政工作实际,以财政人的视角,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积极探讨财政改革、财政文化、作风建设等理论课题,大力宣传财政行业时代先锋和道德模范,弘扬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激励财政干部职工争做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二、参赛对象
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
三、征文要求
1、作品要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工作及亲身感受就某方面先进典型或具体问题进行研讨。
2、作品要求立意新颖、贴近实际、主题鲜明、见解独到、事实准确、论述充分、表达简练、文字生动,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指导性和启示性,要求为原创作品,题目自拟,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作品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题目为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一级小标题为黑体三号字体,二级小标题为楷体三号加粗字体,正文为仿宋三号字体。作品题目下方要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上报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3、作品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题目为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一级小标题为黑体三号字体,二级小标题为楷体三号加粗字体,正文为仿宋三号字体。作品题目下方要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上报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四、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由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评选,对入选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优秀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7名;设优秀组织单位奖3名。
此次征文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要把此次活动作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撰写,坚持优中选优,确保参赛作品题材好、内容好,高质量、高水平。截稿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下午6时。局机关各科室至少报送1篇以上、局属各单位至少报送3篇以上、各县(区)财政局至少报送5篇以上征文,作品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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