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政府现场办理市人大代表9号建议
8月3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沫里带领市人大提案委、市委农村工作部、市财政局、市督查考核局负责人,在镇原县现场督办了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上孔荔维、路博生、康希功三位代表联名提交的9号《关于加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财政投入的建议》。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代永宏带领局办公室、农业科相关同志参加了现场办理活动。
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期间,孔荔维、路博生、康希功三位人大代表针对镇原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数量低、覆盖范围小,试点村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社会帮扶资金有限,发展步伐缓慢的现状,联名提出了市上加大新农村建设试点财政投入的建议,建议市上每年为镇原县列入5-8个试点村,为市级试点村和县级试点村每年分别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2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级社会事业发展,争取“十二五”末试点数量达到全县村委会总数的30%。建议交办后,市财政局作为承办单位之一,高度重视,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建议办理工作。针对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市财政局确定将9号建议列为今年现场办理案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办理201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将办理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抓紧时间落实。目前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的补助资金已经全部落实到位。
近年来,市财政党组十分重视新农村建设,高度关注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18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为解决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排污排洪等项目资金短缺问题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镇原县新农村建设作为全市财政扶持的试点区域,市财政连续两年安排镇原县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对开边镇陈坪村、上肖乡翟池村、平泉镇马洼村进行扶持。2012年,市财政下达镇原县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保证了3个村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今年开边镇陈坪村在市级已补助100万元基础上再增加30万元。
当天,李市长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镇原县开边镇陈坪村新农村建设漫水桥工程、排水排污工程及村部和文化广场,现场了解了项目建设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委农村部、市财政局关于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李市长指出,人大代表9号建议所涉及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长远发展。近年来,市政府相关部门能够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部位,立足长远,通盘谋划,全力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和可喜变化,成绩值得肯定。他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尽最大努力不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为建设我市建设和谐、发展、富裕、文明、美丽的新农村提供财力保障。他希望各承办单位切实增强人大建议办理的主动性,围绕提高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规范程序,细化措施,强化督查,切实增强人大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沫里表示市政府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思路清晰,措施到位,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高效、务实,成效显著,办理结果代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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