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工作动态

庆阳市财政局: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 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来源:庆阳市财政局 作者:孙虎 发布时间:2024-10-28 17:33: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求,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增强财政预算保障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庆阳市财政局坚持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推动零基预算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理念。彻底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打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长期固化、项目支出只增不减格局。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按照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当年工作事项及项目建设需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将所有资金来源编入部门预算,科学合理编制收支预算。在编制支出预算时,提前规划项目实施计划以及执行进度和力度、经济分类科目等,综合考虑当年各项业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将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列入部门预算,做好建设期跨年度规划,合理测算当年完成支出额度。以预算单位上报项目信息、文件依据、绩效评审、财会监督情况以及支出进度等为参考依据,结合财力情况,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安排项目支出。所有项目实行零基预算,根据参考依据,结合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按照中央、省市压减要求,项目支出打破只增不减思想误区,必要时根据财力情况和预算收支平衡压力,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进行压减。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要可压尽压、应压尽压。2025年,除国家、省上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据实结算支出外,其他需列入当年预算的一般专项,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重点支出按照从严从紧、能省则省的原则安排预算。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节会等公务活动,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和市对县区财力性补助等必须保障的外,部门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总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上年预算的90%。持续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不超过上年预算的90%。对部门落实“过紧日子”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堵塞漏洞,并根据评估结果改进预算编制。

强化项目库管理。构建项目库全链条管理体系,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把项目库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基础,全部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依托项目库实施精准管理。做实储备,做到预算一经批复即可实施,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现象,除维持政府运转的基本支出外,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一律纳入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和全周期滚动管理。严格预算审核程序,由财政部门牵头对部门单位申报的项目库进行审核筛选,重点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当年度工作任务和项目实施内容,对低效无效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无政策和项目支撑或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实施条件不具备的,一律减少安排或不纳入预算。

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绩效管理。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与“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科学设置各类资金项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可比较可考核的绩效目标,确保资金投入与绩效产出结果相匹配、相适应。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安排支出。二是全面实施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科学性,运用支出标准成果加强项目成本效益分析,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实行绩效“一票否决”,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三是部门新出台重大支出政策和新申请项目一律开展事前绩效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

   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加大部门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财政拨款以及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积极消化存量资金,将更多资金调整用于保障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改革推进和重点任务落实。预算安排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情况,准确预计年底结转资金并纳入年初预算。对列入年初预算预计结转资金与实际结转资金差异较大,以及预计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相应减少2025年预算或不再安排。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按政策规定收回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部门存量资产管理,加大所属单位间资产共享调剂力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积极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完善部门预算草案,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和整改要求,着力从预算编制源头解决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积极配合人大、审计、巡视巡查等工作,主动接收人大、审计、社会等监督,推动相关监督意见落实。指导督促各部门履职本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强化主动担当意识,依法接受监督,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和科学性,有序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