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财政局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专项清理行动
今年以来,庆阳市财政局紧盯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要求,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甘财采〔2023〕9)要求,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核查的方式,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专项清理行动。
(一)提早谋划,高站位部署清理工作。于8月10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采购领域有关事项的通知》(庆市财采〔2023〕17号),要求各县(区)财政局,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充分认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围绕5个方面全面开展清理并及时报送清理结果,即: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以及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监督评价、落实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机制。
(二)市县联动,高标准落实清理要求。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下发后,我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的清理范围,及时印发了《庆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庆市财采〔2023〕23号),督促县区和市直部门再次深入全面开展自查清理,积极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对县区和部门的指导,确保清查整治不留死角,应改尽改。结合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等工作,联合县区采购监管部门,深入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项目进行核查。通过专项清理活动核查,我市未发现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方面问题。
(三)建章立制,高质量服务市场主体。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大胆探索,创新构建了“ 321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模式,全面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模式。进一步畅通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渠道,优化了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工作程序,提升了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和质效,实现了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的目的“321”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模式得到了《政府采购信息网》刊载,有效宣传了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成效。
(供稿: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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