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举措助力粮食稳产保供 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六保”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压舱石。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极端气候等因素叠加影响,粮食稳定生产和供应问题更加严峻。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主动权、耕地红线、粮食储备调节等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主动担责,履职尽责,持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民”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落地落细落实,为全市粮食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贡献了财政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粮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涉粮工作决策部署,把粮食安全作为财政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支持和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研究分析涉粮问题,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保障任务。责任科室增强政治自觉,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加大涉粮领域资金筹措和保障力度,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涉粮领域各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全市粮食安全。
(二)健全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和前提,着力构建保障粮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会同市粮食主管部门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市县(区)级粮食储备的实施意见》、《庆阳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庆阳市市级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和《庆阳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建立了粮食风险基金制度,为政策性储备粮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约束。二是提高补贴标准。建立了市(县)级粮食储备制度, 2011年市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标准由2007年的每年每市斤0.08元提高到每年每市斤0.12元,轮换财政补贴标准由2007年的每年每市斤0.01元提高到每年每市斤0.02元,与省级新增的3亿斤储备补贴标准持平。从2019年开始增加了价差补贴每年每市斤0.02元,减轻粮食企业轮换价差亏损。修订完善了《庆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全市粮食储备管理运行平稳。三是及时兑付种粮补贴。积极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民”战略,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作为确保粮食安全、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与农业农村部门协作,加强库款资金调度,优化发放流程,在市级统一部署搭建 “阳光惠农资金发放管理系统”,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全程线上运行,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直发到户,减少中间环节,有效提升了补贴资金发放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三)强化资金保障,维护粮食安全。“十三五”以来,全市涉粮领域累计投入21292.63万元,其中,市本级投入6134.82万元,西峰区1027.14万元,庆城县1172.16万元,镇原县2197.01万元,宁县2200.84万元,正宁县1883.27万元,合水县1973.53万元,华池县2115.46万元,环县2588.4万元;分项目投入情况:粮食储备资金13952.94万元,粮食仓储建设资金5476.89万元,优质粮食工程200.28万元,粮食政策性挂账利息505万元,粮食部门工作经费625.13万元,其他方面投入532.39万元,重点保障了储备粮保管、政策性挂账利息补贴、粮油质量监测、粮食执法、庆宁粮库异地建设等方面。2017年以来,全市共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79682万元,其中:2017年35088万元,2018年37072万元,2019年37072万元,2020年35858万元,2021年34592万元。为积极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支出增加的影响,今年在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基础上,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再次向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小麦种植补贴资金6944万元,补贴面积143.87万亩,惠及农户27.78万户,有效提升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四)强化资金监管,发挥资金效益。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大涉粮领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力度,制定绩效目标和绩效考核办法,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全程监控,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现行预算管理体制,全力保障政策性粮食监管工作经费,加强对涉粮领域经费的管理。对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当年结余的粮食风险基金全部结转到下年滚动使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