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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庆阳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庆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16:00:0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市财政局在上级财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庆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以法治引领财政工作,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监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刻领会党中央方针政策,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全面贯彻指导财政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学习研讨,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会学习议程等,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财政干部先后6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结合财政工作,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财政工作实际相结合,通过召开市直财政系统研讨交流,举办学习心得分享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财政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践行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能力。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重要抓手,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建立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强化干部职工积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托“掌中庆阳”客户端成功举办“融合促发展 效能大提升”财经知识线上答题活动,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LED屏、培训交流等方式,重点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市级财税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邀请法律顾问专题授课等多项活动,通过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多渠道宣传学习民法典、保密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各单行税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普法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充分营造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提高财政干部学法普法积极性和参与度,培养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持续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组织领导作用。把法治财政建设,财政领域法律实施、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作为局党组议事决策的重要事项与财政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做到对法治财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党组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相结合推动各项财政工作的指导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四)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强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开展法律专业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抽查测评,督促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规范执法。加强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行政检查行为进一步有效规范,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通过甘肃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根据《庆阳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及时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相关程序。常年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对重大财政财务事项,向市委、市政府、人大的财政建议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通过党组会议决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截至目前,对接的70余户数字经济企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户,我们在开展局内公平审查的基础上,由聘用的法律顾问进行再次复审,确保了协议公平公正,合规合法。      

(六)依法高效办好人大建议。今年以来,我局秉承“办好每一个建议提案、赢得每一份支持”的理念,以人大代表满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办理工作,切实压实责任主体,严格时限要求,加大督办力度,主办的8件代表建议已于7月底全部办结。办理期间发放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在收回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的基础上,再次通过电话向代表征询意见,满意率100%。

(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建立预算编制联合会审机制,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确保“三保”等刚性支出外,统筹财力集中办大事,全力支持我市经济、城市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

2.持续推进依法理财,打造法治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细化各项政策措施,明确部门职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方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建立预算绩效指标库,涵盖分部门、分领域、分层次的37类2662条指标,全面落实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责任主体,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持续推进依法理财和法治财政建设。

3.强化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法治财政建设为统领,将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始终,紧盯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我局以“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为牵引,全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庆阳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制定出台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聚焦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质效、推动政府采购交易降本增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抓实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等6个方面,突出“五个一”,提出了20条具体工作措施,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机制。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理念,从严从紧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着力强化预算刚性,推动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政府采购预算资产购置按照“节俭、必需”原则,严格控制新增资产配置,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督促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合约规定及时支付账款。加强对采购单位的资产负债监控,重点关注单位往来账务情况,对存在欠付企业账款的单位,从实严判,对无预算采购、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造成负债的单位,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购置新增资产,不得开展任何政府采购活动,切实维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5.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法治财政责任落实。一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协同共治、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28家代理机构,120个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核实,发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18个,已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庆阳市云创智慧大数据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通过翻阅查看资料,如实编制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底稿,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确保检查依法合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报送整改报告,以查促改,确保监督检查成效。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整治工作。聚焦专项整治监督工作主要内容,紧紧围绕财会监督、政府采购领域等 6个方面问题,组织各行政执法科室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确保专项整治监督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6.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力保障执法经费。2024年累计安排各类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专项经费482万元,保障了法治庆阳建设、普法宣传、立法、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各项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有待深入。法治学习宣传培训基本停留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层面,财政政策法规学习、普法宣传工作形式相对单一,存在一些盲区,宣传方式需要更加多元化、系统化、针对性。

二是法治观念有待提升。随着公共财政收支规模的日益扩大,财政工作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个别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零星学、被动学、碎片化地学,行政执法人员对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观念及能力尚显不足。

三是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我局缺乏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悉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使法治人员的配置未能充分满足形势任务的需求。

财政干部法治培训,将规范意识、法治意识贯彻到每一工作环节。行政执法人员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较弱,法治素养仍需提升。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5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支撑。

(一)不断创新法治学习宣传培训教育方式。积极探索有效的法治教育方法,增强法治建设活动的渗透力。积极从财政工作的热点中挖掘主题,分析法律现象和原因,宣传法律知识,强化法治理念,关注财政干部的需求,确定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落实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的制度,引导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和理财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刻把握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对财政法治工作的根本需求,找准突破口,提高广大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行政依法工作的内容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相连,将法治工作渗透到具体业务中去。切实提高我市财政部门广大财政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

(三)加强财政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多渠道加强财政干部法治参加法治培训,将规范意识、法治意识贯彻到每一工作环节,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