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争取政策 服务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党员“主题党日”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目前,国家级省上支持政策已经落实5项,3项政策正在进一步衔接汇报争取之中。
一是设立了1亿元省级财政对庆阳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通过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明确答复将在年终决算时通过省与市结算办理。二是将资源税增量分成政策由省与市县5:5调整为3:7。经过多方争取,此项政策今年落实。三是争取财政部将西峰区和镇原县纳入中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2016年之前两县区不在国家老区县之列,每年中央按照6个县(区)下达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省上将6个县资金分配到8县区使用。经过汇报衔接,从今年开始,国家将西峰区、镇原县纳入中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四是争取将西峰区纳入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到时全市八县区全部纳入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五是降低炼化企业增值税、城建税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上划比例。2016年,争取省上将成品油增值税按照中央、省级、市县按50%、15%和35%分享,不在从地方国库调入。仅此一项可增加税收3亿元。六是积极争取将原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全留市县。2016年5月1日,在全面实施营改增时,中央将增值税分享比例调整为中央50%,地方50%。但省上将地方分享的50%中的30%留归省级,市县分享70%。市财政局正在积极衔接汇报,争取把在我市征收的增值税按历次老区会确定的政策执行,将地方分享50%部分全部留归庆阳。七是争取将煤田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价款收入分成政策由中央、省、市、县(区)2:4:2:2调整为2:2:2:4。目前,正在积极衔接争取让企业尽快缴纳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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