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风暴活动简报第3期
“阳光操作”屹立于阳光之下
为了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交易平台,庆阳市采购中心坚持“四公开”的办法,努力将人为因素降为零,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创造了条件。“四公开”即:
——标准公开。健全完善了资格审查标准和评标定标标准,同时所有招投标程序全部公开,使本地、外地所有企业更容易掌握招投标活动的工作规则,保证了竞争起点的客观公正。
——信息公开。一是招标信息公开。招标公告、通知等全部在庆阳市政府采购网上提前20天发布,全国各地都可以通过该网查询相关招投标信息,确保招标信息的畅通;二是中标结果公示。招标定标后,将中标结果和监督电话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监督。
——评标公开。每次开标都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市采购办等单位人员参与监督,现场随机抽取专家,避免了私下串通等舞弊行为。
——监督公开。采取行政、法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纪检委、采购办等监督单位进场,全过程跟踪监督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和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确保交易程序的合法有效。
在这样全方位的公开体系之下,一切暗箱操作都无处遁形,“阳光操作”也就真正屹立在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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