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群众办事不方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单位不作为慢作为群众办事不方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4)12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优化政务环境,提升工作效能,现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解决财政系统个别窗口单位和个别工作人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努力使财政窗口单位达到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办事规范、服务优质、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严肃整治窗口单位办事效率低下,业务不熟练,推诿扯皮,即办事项不立即办理、久拖不办问题,坚决纠正在资金收付、会计核算、财务报账等业务办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的行为。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二)严肃整治服务意识差,接待办事群众语气生硬,对待群众咨询漫不经心,不落实首问责任制,不履行一次性告知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三)严肃整治不执行制度规定,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干私活、玩游戏、上网聊天问题。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四)严肃整治惠民政策执行落实不规范、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中弄虚作假、滞溜截留、抵扣挪用,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
责任单位:局农业科、经建科、社保科、教科文科、各县(区)财政局
(五)严肃整治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违规操作,手续繁杂,办理时间长问题。
责任单位:市县(区)采购办、采购中心
(六) 严肃整治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上网公布、服务指南、办事告知单不完善,造成群众不了解政策,不明白程序,不清楚手续问题。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七)严肃整治对工作人员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资金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八)严肃整治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市委、市政府践行群众路线、抓好即知即改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县(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整治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提升财政系统窗口服务单位文明形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局效能风暴行动推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纪检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科室抽调。各县(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安排,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认真组织查找问题,梳理各自承担的任务,细化治理内容,落实治理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本科室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即知即改。各县(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办事程序,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制定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局纪检组根据各县(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属于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予以处理。同时,密切关注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各方关切。本次专项整治情况将列入2014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对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的,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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