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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专题

财政干部要努力做到“六个不可”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信念不可动摇。信念是立身之本,是思想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没有对法律、对高尚情操的敬畏,就是信念的坍塌,就是腐败的源头。

二是权力不可滥用。权力是一柄双刃剑,正确运用可以造福于民,走上邪路则成为谋取私利的保护伞,财政干部一定要做到权力公开透明,执政廉洁高效。

三是监督不可拒绝。组织的监督实际上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保护,所以我们要正视组织的各种监督提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四是亲属不可纵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多与配偶、子女、亲属有关,不少落马高官都是利用职权为家庭、子女谋利,最后害了自己、害了子女、害了家庭,一损俱损。

五是交友不可随意。领导干部交友要慎之又慎,要算好“八本账”,即前途账、政治账、家庭账、经济账、名誉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一定要把握好原则,严防底线。

     六是心理不可失衡。很多官员蜕变为腐败分子,源于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因此领导干部要严防攀比心理、侥幸心理、居功自傲心理、补偿心理、法不责众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