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传达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及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
2月15日,市财政局分别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传达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及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研究市直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光能主持会议并讲话,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长传达了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市委书记夏红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学宏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要求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体现了我们党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立场,表明深化改革、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从机制上、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及三届市纪委第五次全会部署,以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确保财政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核心要求,坚决纠正“四风”;加快推进财政内控机制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深入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用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切实遵守组织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务车辆及差旅费管理规定,加强备用金管理,做到“三公”经费、会议费只减不增;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全面规范、及时公开财政信息,不断提高透明度,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坚决查处,为国家和人民管好钱。要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嵌入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不压“红线”、不踏“雷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将中央省市的相关精神传达了每个干部职工,做到入心入脑。
会议决定,近期召开市直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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