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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专题

市财政局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4-07-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党组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局党组把纪律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位工程”来抓,坚持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常讲常抓。组织开展了以“关键节点示廉、违纪案例警廉、交心互动谈廉、岗位约束强廉、先进文化育廉、年终考核述廉”为内容的“六廉”教育;落实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切实规范了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党组书记坚持以上带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监督,制定出台了《庆阳市财政局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庆阳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坚持分工负责、细化责任、无缝衔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靠实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局党组强力支持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责任,突出督查考核,强化责任担当,推进财政改革,切实改进作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实施细则》及市纪委“两个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上;尽可能减少各类会议,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按照规定清理了办公用房,最大限度地简化了办事程序;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杜绝了公车私用,把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规定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刚性约束的底线红线。

局党组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政专户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进行了重点抽查,组织对城市污水管网改造资金、城乡低保资金进行了自查。组织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县区财政监督机构建设及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